某电视剧的拍摄费用大大超支,原因是戏中临时增加了“火烧”的场景,耗资40多万元,另有4万多元用来支付消防、安全、保险等费用,这些“支出项目”账面上都列得清清楚楚。但据知情人讲,这场“熊熊大火”烧掉的只是因陋就简而虚搭的布景,价值仅5万元左右,虚报的部分则由导演“导演”了一部“排排坐,分果果”的幕后剧。
某剧组的剧本上没有火烧的情节,可导演却美其名曰“不经过火烧,人物性格很难凸现出来。”剧务人员草草搭建了一间房,从集贸市场购回一些旧家俱和被淘汰的家用电器等,账面上标价为10.5万元。而实际上这些东西仅值8000多元。
一部警匪片中有一场两辆轿车你追我逃,最后相撞爆炸的戏。剧组花6000多元从一家拆车厂买回两辆报废的轿车,而在剧组的账上,购买两辆车的道具费却为21万元。
如今的演艺圈里流传一首顺口溜:“火烧发横财,撞车有外快,浓烟滚滚里,荷包鼓起来。”
(《生活报》2000.6.2文鉴文)